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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在东莞观澜湖度假酒店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2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传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昊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第二分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设立第二分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92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520万股(每股面值1元)并于2020年8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560万股变更为18,080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56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8,080万元,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修订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并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和《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刘昊、刘蕾和刘旭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承接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承接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 1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3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在东莞观澜湖度假酒店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2日以电话的方式传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文彬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审议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承接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第二分公司的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第二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分公司名称: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2、经营场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

3、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充电器、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品、无线充电产品、智能家居产品、移动智能产品、智能硬件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分公司负责人:刘昊

以上信息均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出具的核准书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

本次设立分公司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内部管理和实施募投项目的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进一步开拓公司业务,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2、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分公司设立后,可能会面临一定的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和市场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应对和有效防范上述风险,确保公司的投资安全与收益。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分公司是公司自身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在当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拓展公司市场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及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整体规划,对公司长期发展和布局有积极意义,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1、分公司名称: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2、经营场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谐田村A栋3层

3、经营范围:充电器、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一般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厂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负责人:刘旭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设立第一分公司。该设立行为有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第一分公司设立后,可能会面临一定的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和市场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应对和有效防范上述风险,确保公司的投资安全与收益。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是自身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在当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拓展公司市场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及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整体规划,对公司长期发展和布局有积极意义,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就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资概述

公司因经营发展和业务布局的需要,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奥达”)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900万人民币。增资后深圳奥达注册资本将由100万人民币增加至1000万人民币。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8286728D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8日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公路西侧万骏汇商务公寓1栋521

法定代表人:刘昊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三、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深圳奥达的资本实力,降低财务风险,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的经营效益。本次增资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8.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如下(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

(1)拟向东莞银行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的授信额度;

为了保证东莞银行东莞分行授信的达成,公司董事长刘昊及董事刘蕾、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深圳市奥海科技有限公司愿无偿为公司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签署相关保证担保合同。

(2)拟向兴业银行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2.5亿元的授信额度;

为了保证兴业银行东莞分行授信的达成,公司董事长刘昊及其董事刘蕾、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奥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愿无偿为公司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签署相关保证担保合同。

(3)拟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的授信额度;

为了保证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授信的达成,公司董事长刘昊及其董事刘蕾、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奥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愿无偿为公司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签署相关保证担保合同。

(4)拟向民生银行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的授信额度;

为了保证民生银行东莞分行授信的达成,公司董事长刘昊及董事刘蕾愿无偿为公司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签署相关保证担保合同。

(5)拟向浦发银行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的授信额度;

为了保证浦发银行东莞分行授信的达成,公司董事长刘昊及董事刘蕾愿无偿为公司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签署相关保证担保合同。

(6)拟向华夏银行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的授信额度;

为了保证华夏银行东莞分行授信的达成,公司董事长刘昊及董事刘蕾、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奥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愿无偿为公司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签署相关保证担保合同。

(7)拟向中国银行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的授信额度;

为了保证中国银行东莞分行授信的达成,公司董事长刘昊及董事刘蕾愿无偿为公司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签署相关保证担保合同。

(8)拟向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的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公司根据实际授信额度另行签署授信合同等文件。

2、关联关系

(1)刘昊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6%;

(2)刘蕾女士(刘昊先生妻子)为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4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4%;

(3)刘旭先生(刘昊先生胞兄)为公司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4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8%;

(4)深圳市奥海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6%;

补充说明(其他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1)东莞市奥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昊、刘蕾和刘旭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终协议为准。

三、本次关联交易(担保)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解决公司向银行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除向关联人刘昊、刘旭支付薪酬外,公司未与该关联人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8.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长刘昊及董事刘蕾、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奥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深圳市奥海科技有限公司愿无偿为公司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担保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本次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8.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长刘昊及董事刘蕾、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奥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深圳市奥海科技有限公司愿无偿为公司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签订相关担保合同。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监事会在审议关联担保议案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本次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七、 备查文件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海”)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拟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的授信额度。

为了保证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授信的达成,公司董事长刘昊及董事刘蕾、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奥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愿无偿为江西奥海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签署相关保证担保合同。

(2)拟向工商银行遂川支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授信额度;

(3)拟向中国银行遂川支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的授信额度。

(4)拟向江西银行遂川支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授信额度。

为了保证江西银行遂川支行授信的达成,公司愿无偿为江西奥海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签署相关保证担保合同。

(1)刘昊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6%;

(3)刘旭先生(刘昊先生胞兄)为公司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 12,4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8%;

补充说明(其他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1)东莞市奥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昊、刘蕾和刘旭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730914263XN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5日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谐田村

法定代表人:刘旭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充电器、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一般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厂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经天健审计,近一年江西奥海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本次关联交易(担保)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江西奥海正常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担保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江西奥海未与该关联人发生过各类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海”)经营发展的需要,江西奥海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长刘昊及董事刘蕾、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奥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愿无偿为江西奥海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本次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海”)经营发展的需要,江西奥海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长刘昊及董事刘蕾、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奥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愿无偿为江西奥海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签订相关担保合同。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监事会在审议关联担保议案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本次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八、 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承接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承接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奥达”)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风险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近一年深圳奥达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备注:以上2019年度数据业经审计,2020年1至6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深圳奥达的经营发展及增强对外业务合作的信用,公司拟对深圳奥达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风险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每笔担保的期限、方式和金额以实际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三、对外担保的原因及风险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对深圳奥达提供担保是根据其经营目标及业务发展需求所确定的,有利于提高深圳奥达的业务合作信用,保证深圳奥达的生产经营活动迅速开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及提示

公司本次为深圳奥达提供担保是根据其经营发展需要确定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深圳奥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为增强深圳奥达的资本实力,降低财务风险,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对深圳奥达增加注册资本,即从1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相关议案已经提交第二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7月31日,公司并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奥达”)承接业务提供担保是根据深圳奥达经营发展及业务需求所开展的,可以帮助深圳奥达提升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深圳奥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控制其生产经营和财务,公司为其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承接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奥达”)的经营发展方向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本次为深圳奥达提供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深圳奥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本次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承接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七、备查文件

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一、概述

经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 万元在深圳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为深圳市踏克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二、注册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主要信息如下:

名称:深圳市踏克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BJPL3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昊

注册资本:1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8月14日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牛社区布龙路1010号智慧谷创新园506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电脑周边设备、电子产品及配件、家用电器的设计、研发和销售; 经营电子商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我们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现金管理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的安全,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海”)。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江西奥海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江西奥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承接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郭建林 李志忠 刘华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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