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大家分享藩台是什么官,一起来看看吧。

清朝**形象

抚台

“抚台”,即“巡抚”的敬称,根据《清史稿·职官志》的记载,“巡抚,掌一省行政,从二品”。也就是说,清朝时期的“巡抚”,乃系一省高行政长官,基本类似于现今的省委书记。

康熙年间,为便于“巡抚”对一省文武**的节制,定“巡抚加衔制”,“巡抚”一般情况下可加“兵部侍郎衔”或者“副都御使衔”,品秩从“从二品”升为“正二品”,行政级别升级为副国级,基本类似于现今兼任国务委员的省委书记。

清朝巡抚衙门内景

臬台

“臬者,法度、标杆、标准也”,古代刑律的颁布,称为“陈臬”,后世也多以“陈臬”称呼司法**,而后“臬司”便逐渐成为司法**的专称。清朝时期的“臬台”,就是执掌一省司法的高**——“按察使”。

根据《清史稿·职官志》的记载,“按察使”的全称为“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品秩为正三品,行政级别为副部级,基本相当于现今的省政法委书记。

藩台

“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为“属国”的意思,而后延伸为拥有较大地方权力的地方**。“藩台”,即为清朝地方**中的实权派,执掌一省财政、人事、民政的“布政使”。

“布政使”,品秩为从二品,行政级别为正部级,基本类似于现今的省长。

清代布政使“官契”

府台

清朝时期的地方行政划分,共有“省、府、县”三级,“府台”便是“府”的高行政长官——“知府”的尊称。

“府”,基本类似于现今的地级市;“知府”,则相当于现今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其品秩为从四品,行政级别为正厅级。

清代知府衙门内景

后记

除此之外,清朝时期的中纪委书记——“左都御史”,还被称为“宪台”;地方局书记——“总督”,还被称为“制台”;地委专区书记——“守巡道员”,还被称为“道台”。也就是说,清朝时期下级**以“某台”称呼上级**的习惯,和现今以姓氏 职务称为上级**的叫法,基本类似。

就此来看,作为少数民族建立的封建王朝,清朝乃系封建制度的集大成者,其在官制体系建设方面的成功,是助其稳固统治中原地区长达200余年的重要原因之一。除此之外,清朝为后世官制体系的建设、发展提供了不容忽视的经验和教训。

参考文献:《清史稿·职官志》、《皇朝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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